【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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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电子科技
曾用名:电子科技杂志
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ISSN:1007-7820
CN:61-1291/TN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568824
被引频次:33042
数据库收录:
美国剑桥科学文摘(2013);期刊分类: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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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22版)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来源:电子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1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保荐代表人:吴志君、姜诚君

联系人:吴志君

传真: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姓名:吴志君、姜诚君

吴志君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2009年加入海通证券,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负责或参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IPO、再融资等保荐承销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姜诚君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199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为首批注册登记的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主持宁夏赛马IPO、龙元建设IPO、浔兴拉链IPO、利达光电IPO、云南西仪IPO、中原特钢IPO、回天胶业IPO、高盟新材IPO、闽发铝业IPO、太平鸟IPO、中微公司IPO、莱钢股份配股、大众科创增发、泰豪科技增发、民生银行定向发行、厦门国贸增发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执业经历。

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顾铁、曹红光、邱承彬、杨伟振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奕瑞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所持奕瑞科技的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若奕瑞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奕瑞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奕瑞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顾铁、曹红光、邱承彬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文章来源:《电子科技》 网址: http://www.dzkjzz.cn/zonghexinwen/2020/0917/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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